原標題: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河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
優(yōu)秀輔警報考民警可優(yōu)先錄用
9月26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稐l例》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本條例所稱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是指根據(jù)社會治安形勢發(fā)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員。輔警按照職責分為勤務輔警和文職輔警。
要建立專業(yè)化的輔警隊伍,必須嚴把“入口關”?!稐l例》明確,輔警招聘應當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統(tǒng)一招聘標準和程序,嚴格選拔聘用。省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會同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研究制定公安機關輔警用人額度管理辦法,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全省輔警用人額度核定和調整,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同時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會同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在核定的輔警用人額度內,制定本地輔警年度用人計劃,征得上一級公安機關同意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全省公安機關輔警年度用人計劃,應當報省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條例》指出,輔警管理遵循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上級公安機關指導、監(jiān)督下級公安機關輔警管理工作??h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明確專門的輔警管理部門,負責輔警管理的日常工作。
《條例》還打通了優(yōu)秀輔警的職業(yè)天花板,規(guī)定“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時,優(yōu)秀輔警報考的,同等條件下可以優(yōu)先錄用”。
在保障輔警履職過程中的合法權益上,《條例》規(guī)定:“對依法履行職責的輔警實施威脅、侮辱、毆打、誣告、陷害等侵害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趙紅旗)
編輯:張紅兵
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