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
2020年7月11日,由法制日報社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對黨領導新時代政法工作進行全面制度擘畫,為黨領導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為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實施好這部黨內法規(guī),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信訪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等法律法規(guī)之后,“書·法”系列活動將筆端對準《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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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條例第二十五條 地方黨委應當建立健全委員會全體會議或者常委會會議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將政法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政法工作和隊伍建設的重大問題。
曹存福,南京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二級警務專員。江蘇省書法家協會會員,江蘇省美術家協會會員,南京市書法家協會理事,南京公安書協原主席。
編輯: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