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
2020年7月11日,由法制日報社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對黨領導新時代政法工作進行全面制度擘畫,為黨領導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為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實施好這部黨內法規(guī),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信訪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等法律法規(guī)之后,“書·法”系列活動將筆端對準《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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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條例第三十三條 黨委應當加強對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和下一級黨委常委會履職情況的考評考核,其結果作為對有關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和依據:
(一)結合領導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會等,定期檢查和考評考核黨委政法委員會履職情況;
(二)建立健全聽取政法單位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述職制度,加強對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及其成員履職情況考評考核;
(三)在考核下一級黨委常委會領導開展工作情況時,注重了解領導開展政法工作情況。
黨委政法委員會應當建立健全委員述職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委員履職情況,及時提出指導意見。
薛鏞,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中國書畫家聯(lián)誼會理事,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書畫藝術顧問,北京云澤堂書院院長。
編輯: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