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在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指導下,由法治日報社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之后,法治日報社聯(lián)合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書法家協(xié)會,將筆端對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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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二十八條 國家維護社會秩序,鎮(zhèn)壓叛國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制裁危害社會治安、破壞社會主義經濟和其他犯罪的活動,懲辦和改造犯罪分子。
劉德宏,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理事、篆書委員會委員,廣西書法家協(xié)會駐會常務副主席。
書法作品入展中國書法蘭亭獎作品展,全國第十一、十二屆書法篆刻作品展等。獲全國首屆篆書作品展三等獎,第五、七屆廣西文藝創(chuàng)作銅鼓獎。
編輯:武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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