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在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指導下,由法治日報社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lǐng)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之后,法治日報社聯(lián)合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將筆端對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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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條 法律援助申請人有材料證明屬于下列人員之一的,免予核查經(jīng)濟困難狀況:
(一)無固定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
(二)社會救助、司法救助或者優(yōu)撫對象;
(三)申請支付勞動報酬或者請求工傷事故人身損害賠償?shù)倪M城務工人員;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人員。
吳鵬,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理事,貴州省書法家協(xié)會副主席兼學術(shù)委員會主任,貴州省文聯(lián)委員,貴州師范大學美術(shù)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書法研究與傳播中心主任。
編輯:劉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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