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在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指導下,由法治日報社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繼1600余位書法家參與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全部1260條法條之后,法治日報社聯(lián)合自然資源部法規(guī)司、自然資源部書畫研究會和北京昌平書法家協(xié)會,將筆端對準土地管理“一法一條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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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 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根據(jù)授權對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人民政府下列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況進行督察:
(一)耕地保護情況;
(二)土地節(jié)約集約利用情況;
(三)國土空間規(guī)劃編制和實施情況;
(四)國家有關土地管理重大決策落實情況;
(五)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規(guī)執(zhí)行情況;
(六)其他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況。
釋義:本條是關于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和土地督察內容的規(guī)定。
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首次確立了土地督察制度?!锻恋毓芾矸▽嵤l例》對督察機構、督察內容等進行了細化規(guī)定。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根據(jù)授權行使國家土地督察職權。督察對象是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人民政府。督察內容包括耕地保護、土地節(jié)約集約利用等6個方面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況。
——自然資源部法規(guī)司 齊世敬
楊源彬,北京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北京市昌平區(qū)書法家協(xié)會理事,福建省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
編輯:張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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