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張沖 通訊員張曉蕾 近日,黑龍江省鶴崗市工農區(qū)人民法院判決一起校園餐摻假案。經查,某公司向鶴崗市20所學校供應的96份標注“糖醋龍利魚”的餐食,實為單價每公斤14.5元的巴沙魚,且進貨憑證直接將巴沙魚標注為龍利魚,暴露企業(yè)食材查驗重大疏漏。
當?shù)厥袌霰O(jiān)督管理局認定該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對其處以沒收原料、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某公司因不服該處罰,遂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后認為市場監(jiān)管部門處罰合法,故駁回該公司訴訟請求。
編輯:趙亞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