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區(qū)“愛特檢合”特定群體權益保護中心揭牌儀式在名山區(qū)人民檢察院舉行,做深做細做實“檢護民生”專項工作,促進特定群體合法權益得到更有效的法治保障。
特定群體的保護一方面是為了確保他們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另一方面也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名山區(qū)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陳林說:“我們在開展農民工、殘疾人等權益保護的過程中,與相關單位簽訂了很多協(xié)作機制,但隨著檢察機關“檢護民生”等專項行動地深入開展,與各部門單獨建立的機制越來越多,但跨部門的協(xié)作卻成為了特定群體保護的常態(tài)?!?/p>
“愛特檢合”特定群體權益保護中心的成立,圍繞農民工、殘疾人、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軍人軍屬等重點人群,把“四大檢察”與行政職權、社團組織功能進行有效銜接,讓特定群體享有一站式的解決各類訴求的便利。
據了解,“愛特檢合”的“愛”指愛護、維護,“特”指特定群體,“檢”指檢察機關,“合”兼有聯(lián)合協(xié)作與圓滿之意;“愛特”兼有愛護、維護特定群體權益和諧音“@”的到達之意,“檢合”指檢察機關聯(lián)合有關單位、組織等合力保護特定群體權益。
結合名山區(qū)特定群體保護工作現狀和問題,名山區(qū)人民檢察院因地制宜與區(qū)法院、民政、婦聯(lián)等17個行政單位、群團組織會簽《關于成立“愛特檢合”特定群體權益保護中心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并掛牌成立“愛特檢合”特定群體權益保護中心,圍繞特定群體的合法權益保護,探索細化分工與職責。針對涉特定群體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重點、難點、堵點問題及社會影響較大或者新型侵害特定群體利益的問題,由保護中心組織聯(lián)絡成員單位同步開展聯(lián)合協(xié)作,研究解決具體問題。
一站式回應特定群體訴求
該區(qū)教育局工作人員龍娟說:“我們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常常會收到不屬于教育部門職權范圍的保護線索,或者當事人的訴求涉及多個行政職權單位。我們一直在思考如何實現當事人訴求的一站式回應,‘愛特檢合’特定群體權益保護中心的成立,恰好解決了這一系列問題”。
該《實施意見》明確規(guī)定,成員單位在履行工作職責中,發(fā)現涉特定群體權益保護案件線索且無職能職責時,應及時將案件線索移送保護中心,由保護中心進行研判、整合、分流給有相關職能的成員單位,由成員單位協(xié)作辦理并將辦理結果及時反饋保護中心,確保非職權案件線索不遺漏,特定群體訴求有回應。
細化特定群體權益保護重點
該《實施意見》細化了5大類14小項特定群體權益保護重點,深化婦女、未成年人群體權益保障,加大老年人權益保護力度,堅決維護軍人軍屬、英雄烈士權益保護,加強殘疾人、農民工合法權益保護。明確成員單位在保護中心框架下,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檢察職能與行政職權、社團組織功能有效銜接,確保問題情況有人管有人抓。配套制定完善《“愛特檢合”特定群體權益保護中心信息移送書》等文書,確保特定群體權益保護制度化、規(guī)范化。
名山區(qū)人民檢察院對被害老人楊某某實施司法救助中,發(fā)現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及人均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可能低于當地低保標準,在對其發(fā)放司法救助案件金1.5萬元的同時,將保護線索移送給保護中心,保護中心經過研判后將線索流轉給民政、婦聯(lián)聯(lián)合辦理,最終實現了對楊某某的聯(lián)合救助。形成保護中心總牽頭,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相互支持、相互協(xié)作的特定群體保護工作格局。
穿透式監(jiān)督實現以“我管”促“都管”
名山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托檢察監(jiān)督職能,對保護中心成員單位實施特定群體保護情況進行全程評估和穿透式監(jiān)督,避免對特定群體權益保護存在推諉現象。名山區(qū)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龍曉雁說:“愛特檢合”特定群體權益保護中心試運行期間,名山區(qū)檢察院收到各類線索20余條,流轉給6個單位協(xié)作辦理,先后為20名農民工追討勞動報酬30.7萬,成功推動一起長達23年的虛假婚姻得已撤銷,特定群體權益保護大聯(lián)盟初步形成。
名山區(qū)人民檢察院在深度參與特定群體權益保護中,深化以“我管”促“都管”理念,聚焦特定群體權益保護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堵點問題,精準提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推動同類問題整改。階段性開展“回頭看”總結經驗成果,建立健全制度機制,為推動完善社會治理積極建言獻策。(王薇)
編輯:邢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