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大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三是八二憲法頒布后新憲法的研究與宣傳是學界的主要任務,需要花更多時間,無法集中時間進行學術著作的寫作。因為這一時期,許崇德教授主要參與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工作,何華輝先生也參與修憲的研究,并進行修憲相關的工作。從1982年到1985年是兩位先生學術高峰期,圍繞八二憲法發(fā)表了大量的學術論文以及宣傳性文章。
四是該書側(cè)重憲法與民主制度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方面,也結(jié)合相關的憲法規(guī)范。作者在本書說明中談到:因為憲法尚在修訂之中,許多問題不宜科學地預測——凡書中涉及的對于某些具體制度的看法和設想,均屬作者個人學術上的見解,是否適當,應以即將公布的新憲法的規(guī)定為準。從這一說明中可以看到,1981年6月寫成的文稿,出版于1982年2月,或許有先生的考慮。兩位先生是非常重視憲法文本的學者,一旦憲法通過,即便是有作者不滿意的一些條款,憲法學者也要尊重文本,以文本為基礎詮釋。因此,八二憲法頒布前出版,可以把自己的學術觀點自由地表達出來,與通過后的憲法文本之間不產(chǎn)生不一致。
(三)
如何評價這本書的意義?或許學者有不同的視角與評價,但在我看來,這本書是20世紀80年代關于民主理論的代表性作品,也是第一本專門論述憲法與民主關系的學術著作。該書的序言中,時任憲法起草委員會副秘書長張友漁就指出:實踐表明,對于國家問題、憲法問題和民主制度問題的研究是當前極其重要而迫切的任務。
在《憲法與民主制度》一書中,作者將民主定位在國家制度,從歷史、文本與實踐三位一體的框架,將民主納入憲法概念與范疇之中,系統(tǒng)地勾勒出憲法上的民主形象與概念體系,并賦予其比較憲法元素。作者系統(tǒng)地考察憲法與民主關系的歷史演變,論證了“憲法是以民主事實為根據(jù),并且是隨著民主的發(fā)展而發(fā)展的”,認為“近代意義的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它是和民主制度緊密相連的,是民主制度的確認和法律化”?!皯椃ㄊ且悦裰魇聦崬橐罁?jù),并隨著民主的發(fā)展而發(fā)展……社會主義憲法是最高類型的憲法?!爆F(xiàn)在看來,這些命題似乎已成為共識性的概念,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重申民主常識是十分必要的。
該書十章的安排是以民主的邏輯體系展開的,并不是專題性內(nèi)容的整合。特別是,圍繞民主制度,該書設置了“人民共和國(一)”“人民共和國(二)”這兩個核心章節(jié),體系性地探討了人民民主專政的概念,系統(tǒng)地分析了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此外,這本書對最新的憲法發(fā)展動向的探討以及包括對國家元首、代表制的原理與代表機關的組織結(jié)構,憲法規(guī)范性與明確性等主題的分析等體現(xiàn)了作者深邃的學術眼光與深入的思考,也回應了20世紀80年代民眾重建民主制度與憲法秩序的期待。
從這本書出版后第一時間購買閱讀,到今天重印這本著作已經(jīng)41年了,該書的作者何華輝先生離開我們27年,許崇德先生離開我們也已經(jīng)近10年了。重新閱讀兩位先生的著作,我總能想起前輩們在不確定的時代,以堅定的學術信念與歷史責任感,在艱難的環(huán)境里保持信心,持續(xù)努力,勤奮耕耘,為我們留下了豐厚的學術遺產(chǎn)。同時,我體會到,作為學者要堅持學術理想,要為后人留下值得回憶的學術作品。四十年后,我們寫的書、發(fā)表的論文是否有生命力?后人們是否愿意看?學者要對歷史負責,為歷史留下有意義的作品。許崇德老師生前說,憲法學是一門“入門容易,深造難”的學問,要真正把握憲法學精髓,并不是容易的事情。
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們在重溫前輩們的學術思考的同時,也應當以這樣的學術責任感,內(nèi)心充滿勇氣,履行學者的使命,持續(xù)推動我們熱愛的憲法學事業(yè),以此告慰為憲法學奉獻終身的先生們。
(文章為作者在2023年3月26日《憲法與民主制度》出版四十周年紀念座談暨“全過程人民民主”理論與實踐研討會上的發(fā)言節(jié)選)
(《我與〈憲法與民主制度〉一書的緣分(上)》詳見于《法治日報》2023年4月12日10版)
編輯: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