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筑牢防范詐騙防火墻,構(gòu)建全民反詐的濃厚社會氛圍,2025年7月9日,湖北省武漢市漢南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聯(lián)合政治部共同邀請東湖學院20余名在校大學生參與旁聽庭審,通過觀摩真實庭審、以案釋法,旨在幫助大學生們在步入社會之前牢固樹立“反詐是一門人人都要學,且要長期學、深入學的人生必修課”的觀念,全面普及反詐領(lǐng)域相關(guān)知識,充分認識電詐犯罪嚴重危害,全面助力提升群眾反詐防騙意識和識騙能力水平。
“現(xiàn)在開庭”,隨著法槌敲響,公訴機關(guān)指控被告人劉某涉嫌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買賣國家機關(guān)證件罪、偷越國(邊)境罪的案件正式開庭審理。一、2019年9月被告人劉某經(jīng)他人介紹認識了一名在校大學生楊某,劉某通過大學生楊某從馬某、鄭某、胡某等9人以人民幣500元至1500元不等的價格購買營業(yè)執(zhí)照,馬某、鄭某、胡某等9人將個人身份證、銀行卡號、手機號提供給被告人劉某或大學生楊某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劉某則以馬某、鄭某、胡某等9人的身份分別注冊了9家公司;二、2020年5月被告人劉某與另案被告人曾某收購他人銀行卡20余張;三、被告人劉某與其他三人結(jié)伙于2019年5月與6月多次偷渡往返于我國與緬甸境內(nèi)。上述行為分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三百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分別構(gòu)成了買賣國家機關(guān)證件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偷越國(邊)境罪。
庭審現(xiàn)場莊嚴肅穆,大學生們親眼見證庭審全過程,被告人對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自愿認罪認罰。旁聽學生們?nèi)陶J真學習,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嚴,感受到“兩卡”犯罪可能承擔的嚴重法律后果。本案擇期宣判。
庭審結(jié)束后,刑事審判庭庭長鄒樺對大學生們展開了法治教育,提醒學生們在步入社會之際一定要擦亮雙眼,牢筑防詐“防火墻”,警戒高薪兼職、輕松賺錢等聊天話術(shù),不要為了蠅頭小利成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身份證、手機卡、銀行卡;不參與“刷單”“跑分”等非法活動;勿信虛假色情服務(wù)信息,不泄露個人信息;若不慎遭遇詐騙或懷疑被騙,立即撥打110報警。
來自東湖學院法學院的學生在活動結(jié)束后表示感嘆:目睹庭審過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危害觸目驚心。收購、出售銀行卡,實為詐騙支付命脈!我們切莫為賺快錢淪為犯罪工具,守護個人賬戶安全,抵制非法交易,是公民責任,更是未來法律人維護金融安全的職業(yè)使命所系。
本次活動通過真實案件提升普法效果,以庭審觀摩為依托深化警示力度,以“法院+學?!钡穆?lián)動護航美好青春。讓同學們在法治課堂中提升反詐意識,筑牢校園反詐安全屏障。(湖北省武漢市漢南區(qū)人民法院 鄒樺)
編輯:唐亦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