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5年8月20日刊登的原告張磊訴被告鄭思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公告中“并定于2025年10月20日9:30”應(yīng)更正為“并定于2025年10月9日10:30”。特此更正。
重慶市涪陵區(qū)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5年8月20日刊登的原告張磊訴被告鄭思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公告中“并定于2025年10月20日9:30”應(yīng)更正為“并定于2025年10月9日10:30”。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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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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