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及徐德文在經(jīng)營活動中使用了與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學有限公司注冊的第654197號、第1437205號商標近似的標識,同時,使用“百雀羚”作為企業(yè)字號。法院認定,我司及徐德文的上述行為侵犯了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不正當競爭?,F(xiàn)我司及徐德文愿意向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學有限公司致歉并澄清相關事實,以消除不良影響。具體聲明如下:我司及徐德文與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學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關聯(lián)關系,對因侵權行為給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學有限公司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深表歉意,我司及徐德文承諾不再實施任何類似侵權行為。
聲明人:江蘇百雀羚家紡科技有限公司、徐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