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渝0115民初4278號(hào),本院于2025年6月12日刊登在法治日?qǐng)?bào)的被告為泰州市蘇寧化工有限公司的公告中,其中“本案定于2025年8月5日下午9時(shí)30分在本院晏家人民法庭第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應(yīng)更正為“本案定于2025年8月5日下午14時(shí)30分在本院晏家人民法庭第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特此更正。
重慶市長(zhǎng)壽區(qū)人民法院
(2025)渝0115民初4278號(hào),本院于2025年6月12日刊登在法治日?qǐng)?bào)的被告為泰州市蘇寧化工有限公司的公告中,其中“本案定于2025年8月5日下午9時(shí)30分在本院晏家人民法庭第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應(yīng)更正為“本案定于2025年8月5日下午14時(shí)30分在本院晏家人民法庭第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特此更正。
重慶市長(zhǎng)壽區(qū)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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